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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楚燕  发新帖 回复 删除 编辑

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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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讨论

 

 

作为经营风险的经济单位,保险公司专门承保社会各风险单位的各类可保风险,收取保费并支付保险金。因此对保险公司自身而言,风险管理的稳定经营不仅涉及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涉及到金融业乃至其他行业的风险抵抗能力,从而风险管理对保险企业更为重要。我们在其他文献上也通常会看到对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分析,比如人才风险,投资风险等,不同的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总结起来我们大体上可以将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的内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同金融机构相近的风险管理理论,内容包括进行资产与负债管理和套期避险行为等,这部分风险的理论比如说资本充足率也是采用的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同时也反过来影响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而整合性风险管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明显的是通过这种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保险和金融的界限已经变得很模糊,风险管理的手段更偏重于通过金融市场进行化解,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逐步走向混业。第二类是主要把保险公司作为一般的企业进行的风险管理分析。这种风险管理主要是基于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从风险识别着手,对企业的经营环境进行风险分析,以具体的保障范围为目的化解普通的风险。这类风险并不一定通过财务手段或者金融市场,而可以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或者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或者求助于保险这种常规风险规避手段。由于目前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尚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尽管整合性的风险管理作为一种防范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效果很好,但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套期交易还存在各种不规范的地方,同时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金融机构在发挥自己的金融特性上还存在一定的距离,而整合性的风险管理或者说金融风险的防范在未来必将成为成熟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必选。因此本文的重点是在阐述第二类风险管理的内容。

 

首先明确风险与已经存在的问题的区别。本文不同意将利差损作为利率风险进行防范,就现在情况而言,利差损确实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但是关键是利差损确实已经发生了,已经不存在是否发生这个根本问题了,所以不符合风险不确定性的定义;其次,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存在这个问题,尽管日本保险市场因利差损遭受重创,但是对于中国保险业而言,更多的新公司却并不存在利差损的问题,而他们面临的所谓利率风险应该是面临利率上升后的退保风险以及现在的金融市场的低投资利率的风险。根据宏观经济分析,目前利率已经接近下降的底线,几无再下降的空间。而目前全球经济衰退这也是正常现象,对保险公司而言如何实现微利时代保险理财功能在利率上升时的对接这才是更多保险公司应该关注的风险。随着个人理财意识增强以及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完善,目前保险产品的流动性问题应该先未雨绸缪。对于防范利率风险的方法,可以建立起一笔共同的基金应付突然的利率变动,日本寿险业早在向民众征求下调已售保单的预定利率的意见时遭到一致反对后就曾动用CALI基金对因利差损濒临破产的保险公司实施救助,这部分基金由财政和各家保险公司共同出资。另外还应该强化目前保单中的现金价值的管理问题。

 

.信息系统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指保险企业在进行建设中面临的信息系统选择风险。根据保险行业IT建设报告,有超过30%的公司是采用的软件外购,40%多的公司是自行开发。这中间也存在各种风险。对于前者,作为专业化的软件公司而言,技术实力无可厚非,但是最重要的是开发的软件与保险用户的无缝连接,因为如果软件需双方均处于双盲状态的话,那么以后系统的使用必然面临二次开发的危机,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金蝶K-8ERP系统与大众保险的合作就在二次开发上耗费了大量时间,更有甚者可能在项目实施一半叫停产生高昂的沉没成本,如SAFECO公司就在项目实施到一半的时候中断500名高级经理的ERP系统培训。对于后者,自行开发的系统又面临系统不稳定,虽然能够节省中分成本,但是人员专业素质有限等缺陷依然存在。甚至在某大型保险公司还面临因为公司为私自克扣代理人佣金而故意拖延实施代理人管理系统的情况,以及接受培训的人员与实际的系统操作人员错位的奇怪现象。而对于像CRM等业界期盼已久的系统,还存在技术后台支持力度不够,呼叫中心的信息交流有限,负载过大等局限,目前尽管实行了7*24的服务,但是目前国内的CRM较多重视销售人员的管理,而真正关注客户本身的需求却由于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侧重点不同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业务人员自身的素质参差不齐,保险服务意识不到位也影响了CRM的发挥。没有模块的充分支持,保险产品的基本服务都没有到位不可能谈更高级的服务资源整合了。对于这类风险的防范,首先要树立一个概念,基础就在于对自己企业内部的情况能够清楚和熟悉,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接受较为高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其次操作人员的意识是否到位,因为很多时候技术是意识的体现,这也是目前各类软件供应商重技术层面忽略意识导面的危机。对于确实要上马的项目,不仅要通过一把手自上而下的进行,而且还要保证及时的系统升级。尤其是像ERP这类庞大的项目,即使是成功的版本升级也需要花费数月的时间和不菲的费用,因此对于各种信息系统不能只注重当期投入和短期收益,更不能把它当成一时的实力标榜。

 

 

.人力资本风险。这里没有提人才风险,主要区别地平常所说的人才,这里定义为人力资本,除了保险企业平常员工外,更为关注所谓关键人物风险,也就是key

 

man。对于这些人物,通常包括保险公司总理、董事会成员、精算师和总会计师等对于公司持续经营和财务稳定起关键作用,甚至是针对保险公司上市后直接由于重要人物的变动引发股价或者ROE变化的人物。9·11事件中华尔街近天价的几位投资精英的损失就造成下滑股价的雪上加霜,而在国内,

 

90年代初的一次车祸使得四川省中国人寿攀枝花公司十年没有恢复元气。对于关键人物判定,我们可借鉴人力资本管理中的定义,对于重要员工的认定。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定义单个员工对企业目标的关键度Pik计算公式如下:Pik=Hi×Ri×Ei

 

Hi:此人在企业中的级别和掌握特殊知识技能的深度,越高值越大;由企业组织结构确定;Ri:此人的不可或缺程度,可替代性越小,值越高;由企业结构流程图确定;Ei:企业重新获取替代者的难易度,包括人才市场的支持和相关的培训,成本越大值越高;由人才市场信息确定。

 

对三个参数可利用管理上的硬技术(数学化、模型化和计算计化)以及软技术(专家经验等)进行量化处理。在求得企业人才资源中每个个体的关键度并确定重要人物的关键度临界值Pkmin后,企业重要人物集合Uk便随即确定:Uk={Pi|Pik>Pkmin且Pi∈U,i∈{1…n}},其中U为企业人力资源总集合,n为企业员工总数。除了这种方法外还可以采用经验法则比如二八定律进行范围区分。在防范这种风险中,仅靠目前的团体险或企业年金自然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保险企业在保险其它企业员工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自身的风险,这是一个意识的问题。因此这里建议通过开办专门的关键人物保险保障公司持续经营。

 

法律风险或政策风险。该风险主要是针对保险险种与法律和政策可能相抵触的风险。2002年保监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就是针对中国再,其原因很简单,中国再所承保的业务容量已经超过了保险法所规定的基于与资本金匹配的规定。而在这之前,谁也没有意识到中国再的业务扩展中的危机,因此在后来几家大的保险公司都在全面的扩充资本金。另外友邦购买A股的争论也曾引起了一场与《保险法》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相关的讨论。由于目前中国的保险法规的制定多借鉴于成熟的保险市场,包括象偿付能力监管等,而实际的业务扩张又通常将法律法规抛在了市场的后面。1999年6月份保监会核准备案的安居99房贷寿险第16条就不幸与1998年人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相左。因此强化监管的全面和一致是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之一。

 

至于政策风险,我们可以航天保险为例。1996年2月15日国际708卫星通过长征-3B火箭运载发射失败,由于当时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未能按照欧洲惯例及时向马歇与麦克伦纳咨询公司和其它承保商(慕尼黑再、曼得姆航天集团、安盛、AGF和住友)以及国际通信卫星组织报送独立评审报告,而当时承保的太平洋和人保公司又未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中,不熟悉国际再保市场运作导致以后的两笔美国卫星的发射业务以出口许可证的借口流失到欧洲阿里亚娜火箭手中。(《考克斯报告》)

 

加入WTO,应对世贸挑战,国际化的保险业务将面临更多的法律条款和法律诉讼,尤其是可能的海外上市以及四通八达的网络服务更是如此。如果我们只把眼光局限在国内,加入WTO最终只会让没有全球化意识的保险公司在经济强国的进攻下节节败退,坐失良机。

 

汇率风险。持续折腾的地下保单让中国保险业很是头痛,而实际上地下保单一个最大的卖点就是人民币付费,外币支付。我国只是到去年年底(11月1日)才开办了第一个外汇保单,还局限针对留学人员。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而持续升温的出口信用保险也大大的增加了汇率的风险。尤其在是在入世后对开放人民币的市场汇率也跟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时间的关系,其中对保险公司会计的处理方式以及经济法上对经常项目等的定义都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

 

 

股份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上的风险。在股份制企业中一般存在两种委托代理关系:(1)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2)股东和债权人之间。本文着重分析第二类矛盾,包括(1)risk—shifting,风险转嫁问题。由于代理成本的存在,被保险人和股东两大利益集团的冲突直接表现在经营和投融资的决策上。未发行分红保险时,董事会(股东)在作投资决策的时候更倾向于对有风险的投资项目上量,或者说用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代替低风险的项目,从而出现风险转嫁的现象。(2)Underinvestment,投资弱化问题。董事会的高风险投资的需求遭到限制又会引发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投资弱化的问题。对股东来说,股东的红利请求必须是在公司投资收益弥补公司负债之后,因此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就更注意净现值与权益增长的比较,如果投资收益低于权益的增长数,就会放弃这样的投资机会,而不管这样的机会是否能够给公司带来市值的增加。这就是所谓的投资弱化。发行分红保单可以缓解因投资弱化和财务杠杆对稳定经营带来的冲击。在作投资决策的时候,如果被保险人或者保单持有人不参与红利的派送,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只承担保单规定的相对固定的责任,即前面所说的风险负债部分。但是分红保单的结构是普通保单附加看涨期权,因此在保险公司承担的给付义务中变动成分比不分红保单多,如果按照保监会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投资收益的70%的部分,那么被保险人的责任准备金不仅有了增加,而且保险公司的市值升水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红利。另外,即使产生市值缩水,分红保单的杠杆效应也没有不分红保单那么强烈。因此在市场完全有效的条件下,对分红保单的发行有助于被保险人及时的分析投保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状况,并通过市场为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和决策者传递信息。行业圈保险网

 

 

非寿险精算的风险。对于目前尚未建立起的非寿险精算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尽管从基础费率的制定上采用非寿险技术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对比国外我国的精算体系仍然算不上完善,或者说实施精算制度的基础还不成熟。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国外通常采用单独的费率厘定会进行基础费率的制定,而我国则是保监会进行精算费率的制定,在缺乏基础数据和同业数据缺乏的时候所谓的精算结果是否是真实的承保风险匹配从而满足偿付能力的监管值得怀疑。还有个风险是如果完全引进非寿险精算制度,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这里的不公平并不是指高风险的投保人的风险保费与自身的风险的是否匹配而影响到其他投保人利益的问题,而是在风险基础上对高风险的投保人群(也许这部分人群是根据经验或者观察进行的划分)收取相对很高的保险费率对这部分人的经济能力的影响。事实上,在精算制度比较完善的欧美国家,无保险车辆仍然是社会存在的一大问题,如何在精算的基础上监管社会的公平是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上面临的另一个风险。但是在目前费率市场化的初期尽管人保和华泰等保单也添加了其他一些因素在费率的确定上,但是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非寿险精算体系。而要朝着这个体系发展就应该认真分析好这个风险。

 

以上是对保险公司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的分析,希望能够从不同的角度识别出保险公司的可能的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化解和转移等,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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